根据《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知》(伊政办发〔2018〕17号)的要求,我区对2017年清理保留的及其后至2019-02-20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保留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伊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区政办发〔2015〕10号)
2.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区清真肉食补贴管理和发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伊区政办规〔2017〕1号)
3.关于印发伊春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区政办规〔2018〕1号)
废止规范性文件:
无
关于印发《伊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zip
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区清真肉食补贴管理和发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伊春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pdf